●具体政策解析
家电下乡引起了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家电企业的竞标热情也非常高,对于如此复杂的一个大型“工程”,除了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以外,还公布了很多具体实施细则,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想要参与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关于下乡电器
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参与投标的家电下乡企业要满足多方面的考察,主要有: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较高;节能及安全设计、模式、效果等具有较高水平;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适应农村消费环境;质量和功能适合农民使用;维修网点多,能够满足农民对售后服务的要求。除此之外,具体经营销售的渠道企业也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来说是拥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既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省级代理商。企业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应在5亿元以上;资信状况良好;配送能力覆盖本省所有县(市)。
·关于购买条件
对于开展家电下乡的地区的农民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消费者应在三日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
·关于价格
此次纳入家电下乡的电器: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将统一享受国家13%的补贴,其中国家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考虑到农村用户的承受能力和普及家电的初衷,对每样家电实行了最高限价,就是说该类商品的最高零售价不能高过国家的限价,其中彩电的限价为2000元/台。
·关于售后服务
国家主管部门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指出要对下乡产品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保证农民买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