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的“霸王条款”让人欲哭无泪
其实就在咱们身边的一个例子,比如X宝某店家挂着的一些退换货的标语就能看出眉目,比如某服装的店家大红字的显示称道:“本店支持7天无理由换货,但是暂不支持退货,来回运费由买家承担,请亲们选好再拍。”等字样。
其实说简单点,你的钱进去了,就别想再拿出来,这种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们真是欲哭无泪。消费者权益何在?
这种情况应该每个人都经历过
令人奇怪的是,有一些更没品的商家直接了当的就说是“不能退”,就犹如一些吃的食品,或者是香烟等产品,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们,商家们自然也有着自己的“道理”,如果卖出去的东西被人掉包最后再以次充好,说是发货的问题,那么谁会承担这其中的损失,胡搅蛮缠的最后,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商家写出的种种标语对于他们来说是很有“标志性”的公告,“不退不换”这是卖家之前要看好的,没看好和商家没关系,这无疑是一种“辟谣”。这就跟你在酒店里,不小心摔了一跤最后导致骨折一样,找回到酒店人家说,旁边立了“小心地滑”的牌子,他们起到了告知等义务,最后摔成什么样也和他们无关,最后相互推卸责任,受罪的是消费者,受害的依旧是。
那么这样的话,这类不法商铺将消费者们的“后悔权”强制剥夺,与新规定的要求也是相差甚远,这确实也是治理上的一大难题。